|简报2018年第17期 用信息技术加强考试安全,提升学习质量
2018/10/15 10:54:34远程教育协作组工作简报
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秘书处 2018 年第 17 期 4 月 25 日
用信息技术加强考试安全,提升学习质量
一直以来,包括成人、网络等在内的我国成人学历教育得到稳步发展,全国 招生人数已经达到每年 450 多万人,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继续教育的机会, 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远程 考试、无人监考”等技术也越来越成熟,为“加强远程教育中的考试安全、提升学 习质量”提供了技术手段。新型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使成人学历教育进一步完 善,更加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一、 考试模式分析
远程教育中主要的考试模式有以下四类,分别是集中笔试、集中机考、集中 网考、分散网考,如表 1 所示:
表 1:考试模式分析
从上表可以看出,无论是笔试还是机考、网考,只要是集中统一时间的考试, 都存在工学矛盾问题。远程教育主要面向工作、家庭各异的从业人员,要求他们 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参加考试存在一定困难。如何适应从业人员特点,实现随时 随地都能考试,又能确保考试安全、保证考试成绩真实性,已经成为应对从业人 员各类考试的重大研究课题。分散网考应该是远距离教育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也是未来的一种趋势。
二、 监考形式分析
在远距离教育中,如何保证考试质量、考试安全,监考形式在上述几种考试 模式也各有不同,见表 2 所示:
类型 | 监考模式 | 缺点 |
集中 笔试 | 统一组织人工监考 主考学校派人巡考 | 学习中心和学校之间目标的差异,使得学习中 心可能存在监考不力的现象, 传统作弊、技术作弊风险大, 学校巡考的人工成本比较高,学习中心的数量 和分散使得不可能所有地区都能够被巡视到 |
集中 机考 | 统一组织人工监考 主考学校派人巡考 | 学习中心和学校之间目标的差异,使得学习中 心可能存在监考不力的现象。 学校巡考的人工成本比较高,学习中心的数量 和分散使得不可能所有地区都能够被巡视到 |
集中 网考 | 统一组织人工监考 主考学校派人巡考 | 同样存在监考不力和巡考成本高的问题 因缺省技术上的监管手段,仍然要依赖监考人 员的责任心。 |
分散 网考 | 用信息技术保证 考试安全 | 靠技术、不靠监考人员,需要技术公司介入 |
表 2:监考模式分析
众所周知,在上述考试模式中,除了集中网考之外,其它的几种 考试形式都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风险,群体性作弊事件容易发生,上 级难以监管。同时,由于考试把关不严,学生缺少压力,学习质量难 以得到保证,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直接影响了成人学历教育的声誉与形 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文凭水分大”、“花钱买文凭”等不良印象。
从另一方面来看,国家不断在提倡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社 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广大群众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和考试。学习 型社会对“移动学习”和“远程考试”提出了需求,而目前的现状来看,由于缺少监管,“远程考试”的应用远未能够满足“学习型”社会的要求。
三、 信息技术在加强考试安全中的应用
针对上述情况,湖南强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加强考试监管、考 试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研发了一整套“防作弊远程学习考 试监管系统”,并且在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等高校得到了试点应用。系统采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对网络考试 进行全程智能监控,可以防止替考、防止他人协助、防止百度搜索、 防止切换屏幕、防止远程操控、防止中途离开等,同时,学校也可以 组织老师在网上实现实时巡考,对考试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警告、制止。 考试的全过程都有视音频、图片等记录,以备事后查询。
同样,对于在学习中心/函授点举行的集中笔试,系统也可以采 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实现对参考学生的身份识别,同时对现场考试环
境进行远程监控,远程了解学习中心考场的纪律情况,全程进行视音 频纪录,减少学习点上的人工干预。该方式同时也可以用于论文答辩 等场景,促进学校把好论文答辩的纪律关。
四、 效果分析
从实际的应用情况来看,加强考试监管以后,并没有预期地生源 大幅减少,以及考试通过率大幅降低等现象,也没有遇到较大的来自 学习中心的阻力。
1. 考试所需的软硬件条件
分散网考所需的条件主要是电脑、摄像头以及网络带宽。在目前 的条件下几乎没有任何问题,特别是网络学院的学生,本身就是通过 网络来学习,更加具备这些硬件条件。本系统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很低, 支持包括 Windows XP 在内的所有主流操作系统,支持所有笔记本电 脑内置或者普通的 QQ 视频聊天摄像头。所需的网络只要有 4G 网络 都可以满足带宽要求。甚至有国外(如法国、越南等)均可以参加考 试,也有直接用手机做热点,在汽车里用笔记本电脑进行考试的情况。 这种方式确实方便了学生,受到了学生的欢迎。
2. 考试通过率
监管的目的并非是为了监管而监管,而是促进学习。因此学校可 以采取适当降低难度,或者部分开卷、或者允许重复考试等方式,但 必须确保是本人考试,不可以替考。从实际情况来看,通过率并没有 明显下降,课程考试的及格率都比较高。
由于难以替考,学生通过自身的努力通过考试,有效地促进了学 习。
3. 学习中心反馈
对许多学生规模较大的学习中心而言,每次集中考试所需的场所 租赁费、监考老师的人工费用,以及其它考试组织费用,也使得这些 中心甚至主动提出要求采用分散网考的形式。
总的来说,通过信息技术在考试安全监管中的应用,产生了以下 的有益效果:
有利于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加强考试监管,过程记录和事后 备查。
有利于改善和规范考试过程中考场秩序,避免群体性作弊事 件发生。
有利于“以考促学”,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学习质量。
方便学生,随时随地考试,缓解工学矛盾。
减轻人工巡考工作量。
有利于对不守纪律的学习中心进行定向监督。
减少学习中心/函授站的考试组织成本。
除了成人高等教育以外,实际上大量的其它各种终身教育、非学历教育、企业培训等,都一样地存在着即要方便远程考试,又要加强
考试监管的问题。上述的有益经验,同样可以推广到这些领域,为我
国学习型社会的推进做出更大的贡献。